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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成都市金牛区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4-19 10:37:05     来源:金牛区政协

政协成都市金牛区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

(2022年3月29日政协第八届成都市金牛区委员会第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地推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全国、省、市政协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工作意见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金牛实际,就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重要要求,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优势作用的关键所在。要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要更好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珍惜政治荣誉,强化责任担当。要强化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引导委员争做讲政治、促团结、善学习、守纪律、尽职责的模范,在奋进新征程上展现政协委员的时代风采,为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天府成都北城新中心而接续奋斗。

二、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履职重点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捍卫核心地位、维护核心权威、紧跟核心奋斗,确保人民政协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在关键时刻靠得住、站出来。

(二)强化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深刻把握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制度安排的优势作用,增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意识,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充分释放人民政协制度潜能效能。落实政协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以新时代奋斗者的姿态和干劲,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社会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提高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三)强化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的责任。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和履职特点规律,正确运用履职方式,掌握协商要义方法,秉持民主开展协商,坚持真诚相待、互相尊重,发扬“团结一批评一团结”优良传统,共同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推动表达观点、倾听意见、互动交流有机统一。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质量、深化协商成果,彰显政协协商特色优势,当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推动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政协章程和决议,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锤炼道德品行,涵养家国情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责任与担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

(四)强化团结引导界别群众的责任。加强与界别群众的联系,通过“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党组成员联系民主党派、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等工作方式,了解界别群众思想状况,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熟悉和掌握联系服务群众方法,深入界别群众听取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共识,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等不同利益群体和谐。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作用。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在本界别、本领域、本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团结界别群众跟党走。

三、提升能力素质,增强履职质效

(五)在政治把握上提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学习中央、省、市、区委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委员讲堂”和网上自主学习等,依托“书香政协”、“新媒体矩阵”等平台,发扬政协委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添奋斗干劲,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携手奋进新征程、同心建功新时代。

(六)在协商议政上提能。熟练掌握政协基本知识、重要原则和工作规则,聚焦履职所需知识,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不断增强自身素养。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协商议政会议活动,熟悉掌握协商议政方法原则和“尺度”,寓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于协商之中,不断增进了解、深化认识,达成共识。积极参加政协调研,运用座谈交流、视察调研等形式,深入基层和实际多维度了解情况,强化调研“深度”,坚持“问题导向”和通过“解剖麻雀”,做到情况清楚、论证严谨、对策精准,着力提升调查研究本领和建言献策水平。熟练掌握“微链接”沟通、“微应答”专访、“微论坛”精研、“微分享”聚同等协商议政交流方式,积极参加政协开展的网上履职活动等。强化初任培训、届内委员全员轮训,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六个一”活动,即:一次培训、一次调研、一次界别活动、一次基层协商、一篇提案、一篇社情民意信息。

(七)在联系群众上提能。充分利用“有事来协商”等面对面沟通和“线上”交流服务群众平台载体,依托街道这一抓手,加强与界别群众联系,了解民生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建立界别群众意见建议分析机制,将其转化为政协提案、大会发言或社情民意信息,或通过“小微协商”,协调解决界别群众身边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好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积极参加社会治理,让界别群众感受到自己就在身边,助力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助力巩固脱贫、助推乡村振兴”活动、公益慈善、疫情防控等,同时利用自身影响,运用政协报、刊、网及自媒体等,将承担的社会责任成效推介好,让更多社会精英参与活动其中。

(八)在合作共事上提能。强化团结合作理念,通过界别联谊、政协书画院、“委员讲堂”、“委员工作室”等交流平台,主动同民族宗教、台联、侨联、工商联等各界人士联系,促进各界精英在政协舞台上坦诚地交流沟通,以诚交友、以情感人、以理服众、以商求同。中共党员委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引导带动党外委员共同落实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通过协商讨论、谈心谈话、走访看望、邀请调研、工作合作等途径加强经常性联系,主动同党外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交深交朋友,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宣传政策、增信释疑。深入开展“三联”工作,强化主席会议成员走访常委、专委会走访界别、常委走访委员、委员走访界别群众,促履职、促落实“四访两促”活动,自觉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以丰富学识、人格魅力、良好作风团结引领人。

(九)在凝聚共识上提能。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探索灵活务实的工作方式,广泛凝聚共识、人心和力量,发挥“重要阵地、重要渠道、重要平台”作用,善于通过民主协商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行动,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影响力,积极面向社会传播知识,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阐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凝聚全社会共识。加强团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深入界别群众之中,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沟通联络,把更多的人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努力画好最大同心圆。

四、加强服务保障,增添履职动能

(十)健全服务机制。要尊重和保障委员依照政协章程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政协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各专委会、工作机构要畅通和丰富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加强对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跟踪反馈,促进委员更好履职尽责。办公室做好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经费保障,各专委会、工作机构要做好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加大走访委员所在工作单位的力度,帮助争取委员所在单位支持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委联办、专委会共同做好节日、委员生日等慰问,加强对委员关心关爱,建设好“委员之家”,让委员充分感受政协“家”的“温度”。

(十一)健全考核机制。委联办牵头,各专委会、工作机构配合严格落实《金牛区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对委员参加年度政协会议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登记”的原则进行统计,依托“委员履职管理平台”,搞好委员履职管理录入工作,引导委员履职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建立政协委员履职承诺制度。委联办每半年和全年开展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工作,按年度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十二)健全激励机制。委联办会同各专委会、工作机构落实并完善《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细则》,依据年度履职量化打分情况、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质量以及采纳情况、提交提案质量和对社会的贡献情况等,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委员、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先进个人和优秀提案先进个人。同时运用中央、省、市、区委报刊媒体及金牛政协委员风采专栏等,加强政协委员履职宣传工作,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风采。

(十三)健全约束机制。引导委员把“守纪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委联办和各专委会要充分依托培训考察、界别活动、网上自主学习等,定期对委员开展法纪教育。同时应积极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或需提前离开,事前应向秘书长或组织会议活动的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违反《政协章程》和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约谈或责令其辞去委员职务。无正当理由,1年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应以书面或约谈形式予以教育提醒;对届内2年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应按程序劝其辞去委员职务。对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的委员,依据相关规定撤销委员资格。

(十四)本意见经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